上市提名委员会现征求有意为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1服务人士的申请。若获委任,上市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将由2017年7月起计约12个月。与去年的做法相似,上市提名委员会将在委任前先行与入围候选人会面。
除回应本新闻稿而提交的申请外,上市提名委员会亦会考虑重新委任现有的上市委员会成员。上市提名委员会并无保留过往年度的落选申请,这些申请人如希望被委任,须重新提交申请。
上市委员会成员在香港上市制度以及香港市场中担当重要角色;各成员身负重任为公众服务的同时,也为香港成功发展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作出贡献。
上市委员会的成员最少有28人,包括当然成员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被委任的成员当中则最少有8名投资者代表,以及19名代表业内各界的成员。
为求委员会的成员比例恰当均衡,上市提名委员会特别希望收到能够代表投资者、上市发行人及市场人士。
有关上市委员会的角色和运作资料,请参阅2015年上市委员会年度报告。
上市委员会每周最少召开一次会议,而上市委员会成员除出席季度政策会议、纪律会议及覆核会议等特别会议外,一般预期也要出席半数的例行会议,因此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就上市委员会成员出席例行会议、政策会议、纪律会议及覆核会议、以及他们为每次会议所作准备,香港交易所会支付定额酬金,上市委员会成员为每年100,000元,副主席为每年125,000元,主席为每年150,000元。
申请人在决定提交申请时,应留意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于2016年6月17日发表的《关于建议改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监管决策及管治架构的联合谘询文件》2,谘询期已于2016年11月18日完结。
上市委员会的提名申请须以信函方式提交,且必须附上申请人的履历。申请文件上请注明「机密」,并以送递、电邮或传真方式送交上市提名委员会秘书戴林瀚,送递地址: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11楼;电邮地址:LNCSecretary@hkex.com.hk;传真号码:2812 2862。所有申请绝对保密,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亦只作申请委任上市委员会成员之用。
有关申请须于2017年3月31日或之前提交。入围的申请人将在2017年第二季收到会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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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员会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自2003年起以一个合并委员会的方式运作。凡提述「上市委员会」亦包括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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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询文件已上载于证监会及香港交易所网站,证监会及联交所正处理谘询文件的回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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