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81)
进入除牌阶段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已决定行使《上市规则》赋予的权力,取消中国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该公司须于2017年1月27日前就其公众持股量问题作出补救,否则联交所可能取消其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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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股份因公众持股量不足而于2014年4月29日起暂停买卖。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6.01(2)条,以公众人士所持有的证券数量长期不足而决定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联交所作出决定时考虑到该公司股份于2014年4月29日起暂停买卖后,一直未有提交任何恢复公众持股量的可行或具体方案。联交所认为该公司没有采取充足行动解决公众持股量问题以恢复其股份买卖,令投资者不能合理地进出市场及妨碍市场正常运作,剥削股东在市场上买卖股份及╱或变现投资的权利。
联交所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1月27日前,就其公众持股量问题作出补救,否则联交所可能取消该公司之上市地位。若该公司被除牌,联交所将另行再发出通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