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刊发有关上市发行人定期财务报告的审阅报告。联交所审阅了*上市发行人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期间发布的其中100份定期财务报告,该审阅报告总结了是次主要观察和结果。
在审阅过程中,联交所曾致函发行人91次,提出超过340项查询及观察所得,当中包括要求发行人就其可能违规的地方作出解释。如遗漏披露的信息非属严重或重大,联交所获得发行人确认会于日后的财务报告内提供所需资料。
审阅报告的主要观察结果包括: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内的讨论应与财务报表一致,并应提供更多有用的陈述,以解释公司的表现及财务状况;
- 应在财务报告内列报更多资料,让读者更易理解重大事件或重大结余及交易的性质及影响;及
- 关連人士及关聯方的披露已有改善,但仍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
联交所鼓勵董事及负责财务报告的其他人士关注报告中提出的事宜,并检讨他们现有的财务报告制度,以确保其财务报告所载资料均属具体、相关及重大的信息,符合披露规定,也有助讀者作出经济上决定。
报告全文登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规则与监管──上市规则与指引──指引文件──财务报表事宜」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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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其监管工作的一部分,聯交所设有财务报表审阅计划,抽样检查发行人定期刊发的财务报表。审阅计划旨在监察发行人遵守《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及会计准则的情况。为提高透明度及鼓励发行人提升财务披露的水平,联交所定期刊发其审阅计划所得的主要结果与观察。这次已是联交所第三次刊发同类的报告,审阅范围涵盖发行人发布的年报、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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