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388)
取消在被视为截止过户日期收取的登记过户费
董事会今天批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由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在被视为截止过户日期收取的登记过户费,但取消有关费用须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76条取得证监会批准,方可作实。根据2004年的市场统计数字,取消有关费用估计将会令每年收益减少4,600万港元。
更新日期 200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