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载中

首次公开招股审批措施的最新进展

企业
2003年6月2日

简介

于2002年7月24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公布多项精简上市程序及改善审批质素的措施,以缩短新上市申请审批时间。有关措施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为提高香港证券市场质素而发表的2003年企管行动纲领的一部份。香港交易所现向市场简报这些措施施行的最新情况。

  1. 重组上市科行政人员
  2. 我们宣布重组上市科公司财务部行政人员的工作已经完成。所有新上市申请会由公司财务部各综合小组处理;各小组由一名高级行政人员领导,负责上市程序涉及的各方面工作,包括公司财务事宜、会计事宜、审批招股章程及为《公司条例》认可招股章程注册。我们相信,这种综合的审批方式可提高上市申请及其他交易的审批效率。此外,香港交易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也作出多项安排,确保根据2003年4月1日生效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双重存档及审批制度顺利实施。

  3. 新上市申请修订指引
  4. 据我们经验所得,部分保荐人不太愿意向上市科及时提出一些前所未见或具争议性的问题、又或提出他们对《上市规则》诠释上不明确的地方以作讨论,但及早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可大大加快上市程序。目前,我们正推出上市新申请修订指引(下称指引),作为改善新上市申请审批效率部分工作。

    该指引会列载一些可能出现而应向上市科提出的事宜(惟有关清单并不包罗所有情况),也将罗列适用于审批程序每一阶段所需的事项清单、以及我们对资料及文件的要求。指引将有助保荐人有系统地整理新上市申请所需资料及准时提交评审新上市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我们预料在新指引下,上市科可获提供所必须资料,并可即时对新上市申请展开审批工作及辨识主要问题。

    上市科已提醒保荐人,若新上市申请的招股章程未接近最后定稿,又或上市科所要求的必要文件或资料并未连同上市申请表格一并提交,上市科会毫不犹疑将有关申请退回。此外,如上市科提出的意见未有充分得到处理、申请人未有及时提供上市科要求的资料或文件、递交申请后有新的重大问题出现又或须提供新的重要资料,则上市申请的时间表或会延迟。

  5. 申请

新指引适用于2003年6月16日起提交的新上市申请。至于审批中的上市申请,上市科会尽量贯彻上述规则的精神,或会要求保荐人提供与指引要求相若的资料。我们会监察指引的有效执行,必要时或会作进一步修订。上市科欢迎保荐人就指引内容提供意见。

有关指引现正分发予各保荐人公司,稍后并可于香港交易所的电子呈交系统(www.esubmission.hkex.com.hk)下载。

更新日期 200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