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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
2002年3月13日

香港交易所致力按高水准的企业管治规范履行职责,以确保市场有秩序和公平地运作、维护公众利益及提高股东价值。

于2001年,公司委托标准普尔(「标普」)就香港交易所的企业管治水平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标普认同香港交易所在财务透明度和资料披露方面有出色表现,并给予9.3分(10为满分)。在其他方面:股权结构和影响、与财务权益拥有人之关系、及董事会结构与工作程序则分别在10分满分的情况下获给予8.0分。总体企业管治得分为8.3(可取得的最高分为10)。

经标普评审后,香港交易所已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治能力,设立了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及改善有关公开报表中的资料披露,为股东提供更全面的信息。鉴于其作为与公众利益相关的认可交易所控制人的角色,及基于香港交易所本身的独特架构,要获得更高评分可能受到某程度上的限制。

标普已获委托在2002年就香港交易所的企业管治进行第二个年度的评审。

董事会

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包括八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以代表公众和市场利益的公众利益董事、六名由股东选出的董事及由集团行政总裁作为当然成员。根据合并条例,公众利益董事数目将于2003年紧随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减少至不多于由股东选出的董事数目。

除了集团行政总裁外,证监会已确认董事会的十四名成员,包括主席在内,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每月开会一次,如有需要会另行召开会议。在200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二次会议,各位董事的平均出席率为85%。约三分一董事出席全年所有会议。

各董事之履历载于香港交易所年报。董事会成员拥有不同行业的丰富经验,在策略、业务表现、资源、风险管理和操守标准等,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香港交易所取得成功具关键作用。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管理香港交易所的业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负责处理策略性及政策事宜、审批企业计划和预算,并监察管理层的表现。董事会已成立一个稳健的企业管治架构,下设六个权力与职务均经明确定义的专责委员会。各委员会主席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讨论事项。该六个委员会之成员名单载于香港交易所年报。

除了委任委员会,集团亦同时通过正式成立的现货市场谘询小组、衍生工具市场谘询小组和结算谘询小组以及其他非正式渠道,接收来自市场从业员及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稽核委员会

稽核委员会由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集团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层成员可在获邀请情况下,联同外间核数师出席委员会会议。委员会负责检讨所有与集团采纳之会计政策及会计实务准则有关事项,并讨论核数、内部监控及财务汇报事宜。

稽核委员会每年最少召开四次会议,以便在建议董事会作出批准之前,先行审议核数师报告、集团的核数状况、内部监控,以及集团的中期和全年度业绩。

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集团行政总裁和集团营运总裁组成。常务委员会相当于董事会的行政部,定期举行会议,一般为每月两次,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执行和落实董事会通过的政策。

投资顾问委员会

投资顾问委员会由两名非执行董事和三名外间专业人士组成。投资顾问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每年最少四次,负责就香港交易所的投资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市场专业知识和建议,包括在投资政策、资产分配、选择基金经理和托管商等方面提供意见。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于每年需经股东审议董事候选名单的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前举行会议。

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提名政策、厘定非公众利益董事的遴选基准、向股东举荐新候选人并提供详尽的个人履历资料,使股东在选择时能作出知情的决定、及提名候选人出任间或出现的由股东选出的董事空缺。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每年最少举行会议一次。

薪酬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和制定薪酬及继任政策、董事(包括身为执行董事的集团行政总裁)聘任及薪酬指引。委员会须确保给予的薪酬与职务相配并符合市场惯例。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可委托外间专业顾问向委员会提供协助和意见。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交易所及结算所(合并)条例》(合并条例)第9条于2000年3月3日成立,负责就香港交易所及其作为控制人的交易所与结算所的经营活动所涉及的风险管理事项制定政策。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香港交易所主席(亦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七名其他人士,其中五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两位由香港交易所委任。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成员包括两名属于公众利益董事的非执行董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主席、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和一名外间专业人士。

随着王冬胜先生接任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主席一职,刘金宝博士已于2002年1月20日自风险管理委员会退任,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王冬胜先生补上。

出席会议纪录

2001年各委员会会议次数纪录及委员平均出席率如下:

      董事会 稽核
委员会
常务
委员会
投资顾问
委员会
风险管理
委员会
2001年会议次数 12 4 22 4 10
委员平均出席率 85% 75% 90% 85% 91%

 

    现货市场
谘询委员会
衍生工具市场
谘询委员会
结算谘询
委员会
2001年会议次数 6 4 3
委员平均出席率 65% 82% 80%

集团内部稽核

香港交易所设有一个集团内部稽核功能单位,负责持续检讨所有主要财务和运作业务方面的人手及电脑系统和程序,检讨次数已订定于由稽核委员会通过的内部稽核计划内。单位主管直接向董事会主席负责并定期向稽核委员会提交报告。

与股东关系

董事会深明其需就集团的表现和业务活动向股东负责,并高度重视与股东保持有效的沟通。为此,集团特别在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设立《投资者关系资料库》,为股东提供有关集团的资讯。这项新增措施有助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在香港交易所网站可以阅览致股东文件、通函、公告、年报和中期业绩报告。

年报和中期业绩报告载列有详尽的财务和业绩回顾。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可选择收取内容详尽的年报或财务摘要报告。

股东周年大会是与股东进行直接对话的主要场合。在会上股东可就公司的营运或财务资料进行提问。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可用举手形式(除非上市规则另有订明)就提出的各项决议案进行投票。所有须经由股东审议的事项将在大会上以独立决议案形式提呈。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会主席;或最少三名对决议案具投票权的亲自出席大会股东或其委派代表;或具总计不少于占全体股东总投票权十分之一的一名或多名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派代表;或持有赋予权利可出席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份,其已缴足股款达到或不少于所有赋予此等权利的已缴足股份总值的十分之一,亲自出席或委派代表的一名或多名股东,可在会上提出要求以点票方式表决。不论是以举手或点票方式,大会将设有独立监票人员点算投票结果。

企业传讯政策

香港交易所与传媒保持定期沟通。香港交易所同步和公平地向所有主要新闻媒体发放新闻稿、公告和刊物资讯,并公开和免费让公众登入香港交易所的网站浏览有关资料。香港交易所不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阐释其最新业务动向及市场发展计划。

此外,香港交易所亦间歇与投资分析员和可能投资者举行会议,然而讨论只局限于非价格敏感事项或澄清公告或公开刊物中引用的一些技术性详情与问题。

监管

香港交易所属合并条例中所指的认可交易所控制人。联交所根据《证券交易所合并条例》拥有在香港经营及维持一个股票市场的专利权,而期交所根据《商品交易条例》有权设立及经营一个期货交易所。

香港结算、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及期货结算公司则是《证券及期货(结算所)条例》所认可的结算所。

香港交易所已与联交所和证监会签订了谅解备忘录。按此,证监会将代替联交所处理所有关于香港交易所之事宜,并作出所需行动和决策。有若一般由联交所负责有关其他上市发行人事宜一样。证监会负责监督和监察香港交易所、交易所和结算所的业务活动以及行政管理,以确保其遵守有关条例。证监会已成立一个可让其行使根据上市规则第38章所赋予的权力的架构,包括处理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程序。

香港交易所同时已就证监会监管市场参与者及监察市场的有关事项,与证监会签订另一份谅解备忘录。

在董事会的带领和督导下,管理层在本年度竭尽全力确保集团和各附属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例与规则。

操守指引

香港交易所及其主要附属公司属于《防止贿赂条例》附表所列的指定公共机构。因此,根据该条例,香港交易所所有雇员(包括董事和委员会成员)均视作公职人员。集团经谘询香港廉政公署后已为有关人员制定操守指引,并由董事会通过颁布。

香港交易所已向各董事及其员工分别派发《董事手册》和《员工手册》,内文载有操守指引和处理证券与衍生工具守则。后者的条款与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相似,但附有更为严格的内部汇报规定。

符合《证券上市规则》《最佳应用守则》

年内香港交易所一直完全遵守《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规定。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缪锦诚
2002年3月13日

更新日期 200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