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本周迎来上市新规两周年! 2018年4月30日,香港交易所推出上市制度改革,在《主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中新增三个章节,首次允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及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
我们欣喜地看到,上市制度改革让我们的市场变得越来越有活力、越来越多样化。上市新规不仅丰富了我们的市场结构,还帮助培育了香港的生物科技投资生态圈,使香港成为了全球第二大生物科技融资中心。2019年11月,香港交易所迎来了阿里巴巴的回归,阿里巴巴集团控股在香港进行第二上市,融资额高达1,012亿港元,成为当年全球最大的上市发行之一。
以下是上市新规实施两周年以来的一些主要亮点和统计资料:
- 自上市新规实施以来,84间新经济公司(包括医疗健康及生物科技公司)已在香港上市,共募集3,023亿港元,占同期香港整个新股市场总融资额的50.8%
上市新规背景资料:
上市新规拓宽了香港上市发行人的范围并吸引了高增长的新兴行业和创新行业公司来香港上市。《上市规则》中新增三个章节:
- 第八A章–允许具有不同投票权(WVR)架构的创新公司在香港上市;
- 第十八A章–允许不符合主板财务资格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及
- 第十九C章–为寻求在香港进行第二上市的大中华地区公司和国际公司建立更便捷的上市途径
注:
1医疗健康公司根据恒生行业分类系统定义,其中包括通过《上市规则》第十八A章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
22020年4月27日当日香港股票市场中医疗健康公司总市值,对比2018年4月30日当日香港股票市场中医疗健康公司总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