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订户通知
第二十七次修订
敬启者﹕
《创业板上市规则》的非主要修订
谨附上《创业板上市规则》重印各页。重印各页载有联交所于2008年1月刊发《有关〈上市规则〉修订建议的综合谘询文件》内征求公众意见的各项非主要修订内容的定稿,但修订规则尚待执行。有关修订包括进一步减少发行人按《创业板上市规则》须向联交所呈交的印刷本数目 。
存档指示亦同时附上 。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08年9月1日生效。
请按此浏览有关修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科主管
韦思齐 谨启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