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科上市发行人监管部负责监察上市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责任,包括上市公司的持续披露责任及其企业管治常规; 以及处理上市公司申请后续发行股本的事宜,并处理上市公司有关《上市规则》的查询。上市公司或其专业顾问如有垂询,可联络上市发行人监管部。有关联络资料载列如下。
所有通讯、申请及表格须以电子方式透过电邮或电子呈交系统发送至上市科。所有上市电子表格必须透过电子呈交系统提交。此外,董事及监事的声明及承诺的已签署电子表格正本亦应提交至以下地址。详细说明请参阅电子表格指引。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