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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连结政策

超连结政策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保留在毋须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订下列条款细则的权利。
  1. 接连香港交易所网页的超连结
    香港交易所欢迎各机构建立网页连结接连本网页。如欲建立超连结,请将 贵机构之网址知会香港交易所。除非另得香港交易所同意,否则所有有关超连结应连接到香港交易所网页的首页,并只显示香港交易所之名称(即「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网址(http://www.hkex.com.hk)

    如欲建立接连香港交易所网页某一版页的超连结,必须事先获得香港交易所按个别条款而授予之书面同意;香港交易所将按个别情况审核每个要求。香港交易所具有绝对酌情权,决定 贵机构建构有关超连结之方式以及在有关超连结网页上,显示香港交易所该有关版页名称及香港交易所标志之方式。 

    贵机构建立超连结接连香港交易所网页后,香港交易所并无责任同时在香港交易所网页建立超连结接连 贵机构网页;除非香港交易所同意,则作别论。 

    香港交易所对任何将第三方网页接连香港交易所网页之超连结概不负责,因此, 贵机构建立超连结接连香港交易所网页并不代表香港交易所对 贵机构网页任何形式的认可,又或双方之间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对于因任何此等超连结引起、涉及或导致 贵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出现或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属公司概不负责。
  2. 香港交易所网页内的超连结
    香港交易所网页内部分版页或会列有接连第三方网站或网页的超连结,惟使用这些接连任何外在网站或网页的超连结之风险须由用者自行承担,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属公司对任何与香港交易所网页建立超连结之网站或网页的内容、资料或任何连结中断概不负责。

    在香港交易所网页内加入超连结并不代表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属公司对有关网页有任何形式的认可。对于经香港交易所网页进入任何其他网页或与有关网页进行任何交互活动而引起、涉及或导致 贵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出现或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属公司概不负责。

    香港交易所及/或其附属公司保留权利循法律途径追究任何违反上述条款细则的行为。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