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证一般按反映挂钩资产的现货价或现货水平与牛熊证的行使价或行使水平的差额,另加发行人的资金成本的价格发行。
牛熊证设有参考赎回价或赎回水平而定的强制赎回机制。倘于观察期 ( 包括开市前时段、持续交易时段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 内任何时间,挂钩资产的现货价或现货水平相等于或低于(就一系列牛证而言)或相等于或高于(就一系列熊证而言)赎回价或赎回水平 ,即触发强制赎回事件,牛熊证将随即提早终止,而牛熊证的交易将即时终止。 否则,到期时将出现以下情况:
(a) 牛证 – 就牛证而言,倘挂钩资产的收市价或收市水平于到期时:
- 高于牛熊证的行使价或行使水平,阁下将收取参考该收市价或收市水平减去牛熊证的行使价或行使水平后的正数,再按换股比率调整后计算的现金付款;或
- 相等于或低于其行使价或行使水平,牛熊证将没有价值。
(b) 熊证– 就熊证而言,倘挂钩资产的收市价或收市水平于到期时:
- 低于牛熊证的行使价或行使水平,阁下将收取参考牛熊证的行使价或行使水平减去该收市价或收市水平后的正数,再按换股比率调整后计算的现金付款;或
- 相等于或高于其行使价或行使水平,牛熊证将没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