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应时刻掌握发行人(以及发行人附属公司)的业务、其财务表现以及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等重要职能的最新发展。 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充足的资料,以便董事妥善履行其职务。这类有关发行人及附属公司的资料包括:
如有必要,董事有权(亦应该要)向管理层索取进一步资料,并向公司秘书或外部专业顾问寻求协助。
保存完整纪录是良好企业管治不可或缺的要素。除了法例上有关保存纪录的一些规定外,上市发行人亦有商业理由需要维持妥善保存纪录的良好营运习惯,因为这有助管理层及董事在知情情况下管理公司业务。 董事除了须确保发行人维持妥善保存纪录的良好营运习惯,自己亦须妥善保存纪录,尤其是有关其贡献的纪录以及其与发行人及其管理层之间的重要往来通讯。若董事只依赖发行人保存所有纪录,则当发行人未能就联交所的查询提供文件纪录时,董事可能因此要承担个人责任。
持续的培训和专业发展对董事培养及学习新知识和技能至关重要,并有助董事继续掌握最新情况,在董事会内发挥作用。当中包括有关以下事宜的培训及资料:
发行人应为新董事提供培训及为现有董事提供持续专业发展,有关培训及发展须切合董事的个别需要。
联交所就董事会效能及董事职责等相关主题制定了实用的培训,并刊发了全面的相关指引材料。外部资源亦就这些主题提供进一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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