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剧波动的市场」指当金融市场于短时间内经历不寻常的价格变动及高波幅水平的情况,有关情况可导致风险及不明朗因素骤增,并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对冲能力。
举例而言,该等情况可能包括:
(a) 金融动荡 – 与金融动荡相关的异常波动情况 – 例如,于雷曼兄弟于2008年9月破产后期间以及2010年5月6日发生的「闪电崩盘」(“flash crash”)(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于当日经历最大单日跌幅);及
(b) 挂钩资产的不稳定性 – 发生导致挂钩股份或指数的单日市价出现重大波动及 /或挂钩资产的流通性在极短时间内严重下降的事件 ─ 例如,日本于2011年3月11日发生地震,导致日经指数于紧接期间大幅下挫,以及令有关牛熊证价格出现波动。
上述仅为急剧波动的市场事件的可能例子。视不同情况而言,某些市场事件或会触发市调机制而可能引发急剧波动的市场。
一般而言,当挂钩资产的价格于短时间内急剧转变时,流通量提供者更加难以立刻提供报价。
市调机制为于个别产品层面应用的动态价格限制模式。若价格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偏离超过预定的百分比,有关产品须在一个五分钟的冷静期内于价格限制范围内进行买卖。这可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提供一个时段让市场参与者重新审视他们的策略。这亦有助于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重新建立有秩序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