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市公司披露内幕消息的持续责任获赋予法定效力后的相应《创业板上市规则》修订
更新日期: 31/12/2012
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订户通知
第四十四次修订
敬启者﹕订户通知
第四十四次修订
发行人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责任纳入法例后
《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应条文的修订
我们已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以:
- 减少《创业板上市规则》与落实披露内幕消息法定责任的《2012 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重覆及重叠;
- 删除将成为法例的现有持续披露责任;
- 就删除这些核心条文作出相应修订;及
- 引入「短暂停牌」的概念。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请按此浏览发行人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责任纳入法例后《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应条文的修订。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科主管
狄勤思 太平绅士 谨启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