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2B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0年10月01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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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属配售证券或公开售股以收取现金代价,而有关价格较证券的基准价折让20%或20%以上,则发行人不得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1(2)条所给予一般性授权而发行证券;上述的基准价,指下列两者的较高者:
 
(a) 签订有关配售协议或其他涉及建议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证券的协议当日的收市价;或
 
(b) 下述三个日期当中最早一个日期之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i) 公布配售或涉及建议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证券的交易或安排之日;
 
(ii) 签订配售协议或其他涉及建议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证券的协议之日;或
 
(iii) 订定配售或认购价格之日,
 
除非发行人能证明其正处于极度恶劣财政状况,而唯一可以拯救发行人的方法是采取紧急挽救行动,该行动中涉及以较证券基准价折让20%或20%以上的价格发行新证券;或发行人有其他特殊情况。凡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证券,发行人均须向本交易所提供有关获分配股份人士的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