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要 (13.03-13.06) 13.04 › 13.03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守则》的条文的规定下,发行人可在GEM,或在证监会及本交易所为此而认可的另一家证券交易所购回股份。所有该等购回,必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3.04条至13.14条进行。发行人及其董事均须遵守《公司股份回购守则》。如发行人违反其中规定,将被视为违反其履行《GEM上市规则》持续义务的承诺,本交易所可全权决定采取其认为适当的行动,以惩处任何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对拟进行的股份购回,发行人须自行判断其并不违反《公司股份回购守则》。 ‹ 概要 (13.03-13.06) 1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