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3 12.15 › 12.14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上市申请表格必须连同: (1) 第12.22条及12.23条(如适用)所规定的文件; (2) [已于2005年1月1日删除] (3) [已于2013年10月1日删除] (4) 《GEM上市规则》附录九所指定的首次上市费金额。 附注: 若本交易所是在向保荐人发出首次意见函前将申请发回,首次上市费将发还保荐人,否则首次上市费将予没收。 ‹ 12.13 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