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披露责任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3年12月31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详情 | 上市规则 | 参考编号 | 刊发日期 / 最后刊登日期 (月/年) |
指引信 - 发行人应对市场评论或传闻的指引 | 《主板规则》第6.01、6.05、13.09、13.10及13.10A条 /《GEM规则》第9.01、9.09、17.10、17.11及17.11A条 | GL87-16 | 04/2016 |
上市决策 – 如有关上市发行人配售新股的内幕消息在正式公布前外泄,联交所会否批准有关股份上市 | 《主板规则》第13.10条及第11项应用指引第5段 | LD10-1 | 09/2009 |
除另有指明外,指引文件所用词汇与《上市规则》所界定涵义相同。
上述指引文件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的一部份,亦并不于任何方面修订或更改上市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须履行的责任。 假使该些指引文件任何内容与我们不时修订及诠释的《上市规则》有任何差异之处,概以《上市规则》为准。如有疑问,联交所鼓励上市发行人或其顾问向联交所征询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