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A.46

《上市规则》第8A.078A.368A.438A.44条不适用于以下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获豁免的大中华发行人或非大中华发行人:
 
(a) 已经或寻求根据第十九章在本交易所作双重主要上市,条件是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8A.06条的资格规定并已在主要上市的合资格交易所有至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良好合规纪录;或
 
(b) 已经或寻求根据第十九C章作第二上市。
 
附注:
 
(1) 根据《上市规则》第2.06条,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海外申请人的不同投票权架构极端不符合企业管治常态,本交易所保留权利,可全权决定拒绝其证券上市。
 
(2) 此豁免仅适用于发行人在本交易所双重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时生效的不同投票权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