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A

上市发行人配售证券,仅在下列的情况下方被接纳:

(1) 配售乃按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3.36(2)条授予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而进行;或
 
(2) 上市发行人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特别认可该项配售(「特定授权配售」)。

附注:见《上市规则》第7.27B条有关供股、公开招股及特定授权配售的额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