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5 C.1.7 › A.6.7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8年12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作为与其他董事拥有同等地位的董事会成员,应定期出席董事会及其同时出任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的会议并积极参与会务,以其技能、专业知识及不同的背景及资格作出贡献。他们并应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的意见有公正的了解。 ‹ C.1.5 C.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