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附于年报及账目的资料 (25.31-25.33)

    • 25.31

      中国发行人须在其董事会报告及账目载列可使其证券的持有人能够取得税项减免所需的资料,而有关税项减免是因其持有该等证券而享有者。

    • 25.32

      中国发行人须在其董事会报告及账目中作出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07A条列载的《公司条例》及附属法例条文须予作出的额外披露,犹如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须予披露者。
       

    • 25.33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8.37条说明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须根据适用于中国的法定条文的规定计算;如无该等条文,则根据公认会计原则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