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及公告 (19.34-19.36A)
19.34
就股份交易、须予披露的交易、主要交易、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极端交易或反收购行动的条款最后确定下来后,上市发行人在每种情况下均须尽快:
(1) [已于2019年3月1日删除]
(2) 尽快将公告呈交予本交易所以便于本交易所网页上发放。见《GEM上市规则》 第 19.37条。 19.35
19.36
如以前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出公布的交易被终止,或其条款有任何重大更改,或有关协议的完成日期出现严重延误,上市发行人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刊登公告披露此事。此规定须使《GEM上市规则》任何其他条款的一般性原则不受影响,因此,在适用情况下,上市发行人亦须遵守此等条款。19.36A
如预期未能如期于先前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60(7)条或本规则公布的日期发送通函,上市发行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刊发公告披露此事, 并须在公告内说明押后发送通函的原因及预期发送通函的新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