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修订编号
生效日期
(日/月/年)
主题
第一百四十八次修订 1/7/2025 有关《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第一百四十七次修订 23/09/2024 有关恶劣天气交易的《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第一百四十六次修订 01/01/2025 有关优化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第一百四十五次修订 11/06/2024 有关库存股份的《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第一百四十八次修订
关于《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第一百四十八次修订
2024 年 12 月
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我们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修订,以实施2024年12月19日刊发的《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谘询总结》所载的各项建议。
我们修订了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为提升企业管治框架及推动上市发行人实践良好管治。主要修订包括:
• 没有独立的董事会主席的发行人,自愿委任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董」)为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加强与股东互动的披露;
• 强制董事每年就特定主题接受培训;而初任董事须完成最低培训时数;
• 要求定期进行董事会表现评核及披露董事会技能表;
• 就「超额任职」独董设上限 (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香港上市发行人董事);但设有三年过渡期;
• 就独董任期设上限(9年);但设有六年过渡期,并分两个阶段实施;
• 要求提名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每年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制定员工多元化政策;
• 要求至少每年一次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加强披露检讨及结果;及
• 要求加强披露发行人的派息政策及董事会的股息决定。
我们亦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若干非主要修订,把现有指引及建议披露编纳成规,澄清我们在规则中的预期,及将现有常规划一规定。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1,而有关「超额任职」及独董任期的上限规定将设过渡期。
请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注:
1. 《主板上市规则》的新规定将适用于2025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及年报。
第一百四十七次修订
关于《上市规则》的修订第一百四十七次修订2024 年 9 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我们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修订,以实施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证券及衍生产品交易的安排。上述修订乃相应修订,以反映香港交易所在考虑市场对《有关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于恶劣天气下维持交易建议的谘询文件》作出的回应后,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刊发的总结。生效有关修订将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生效。请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次修订
关于《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次修订2024年4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我们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修订,以实施2024年4月19日刊发的《有关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谘询总结》所载的各项建议。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引入了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于2023年6月刊发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制订的气候相关披露。
生效有关修订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请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第一百四十五次修订
关于《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第一百四十五次修订2024年4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我们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修订,以实施2024年4月12日刊发的《有关库存股份的《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建议的谘询总结》所载的各项建议。我们修订了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以(1)删除有关注销购回股份的规定;及(2)引入相关框架规管库存股份的再出售事宜。
我们亦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若干不涉及政策方向改变的轻微修订。生效有关修订将于2024年6月11日生效。请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