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A.35 6A.37 › 6A.36 《GEM上市规则》第6A.34及6A.35条的规定适用于以下的上市文件: (1) 根据《公司条例》构成招股章程的任何上市文件; (2) 就供股或公开售股而刊发的任何上市文件(不论是否构成招股章程);或 (3) 就一项交易或关连交易(分别按照《GEM上市规则》第十九章及二十章)刊发的任何上市文件。 附注: 就关连交易的任何上市文件而言,合规顾问按照《GEM上市规则》第6A.35条的规定作出的声明,将不预期须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或独立财务顾问的函件作出任何形式的确认声明。 ‹ 6A.35 6A.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