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A

如属新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上市申请人或现有认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行涉及簿记建档活动(定义见《操守准则》)的权益发售,《上市规则》第三A章及其他有关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整体协调人及其他资本市场中介人的规则将适用。
 
附注: 此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以下方面的规定:(a)委任整体协调人及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b)新申请人、发行人及其董事的义务;(c)委聘资本市场中介人;及(d)相关的汇报、公布及披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