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66 季度报告的内容 (18.68-18.77) › 18.67 在刊发任何季度报告后,上市发行人须于合理可行时间内尽快送交一份季度报告予按《GEM上市规则》第18.03条指定的人士。 附注: [已于2011年1月1日删除] ‹ 18.66 季度报告的内容 (18.68-1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