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1F


问:

若并无股份面值或法定股本,发行人如何在上市文件或上市申请表格中遵守规定披露股份面值及法定股本?
 

答:

上市文件或申请表格须披露发行人并无法定股本及/或其股份并无面值,并转而披露其股本架构,比如已发行股份的数目,包括已缴足及尚未缴足的股份。


常问问题系列 26,编号 4
有关《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附录D1A (第15(2)(c)及23(1)段);附录D1B(第22(1)段);附录D1C(第36段);附录D1E(第23(1) 及49(2)(c) 段);附录D1F(第18(1)段);监管表格 / 《GEM上市规则》附录D1A(第23(1)段);附录D1B(第22(1)段);附录D1C(第36段);监管表格

于21/02/2014刊登(于2023年12月更新)
 

问:

新《公司条例》生效后,此等条文中对香港注册发行人的「缴足 」及「 未缴足」股份的含义可会有任何变更?
 

答:

有的。新《公司条例》生效后,「缴足」将指获发行股份的股东已按协定支付此等股份须予支付的全部代价(即发行价)(而非如现行《公司条例》所指股东已支付此等股份的全部面值),「未缴足」则指尚未支付全部发行价。
 
常问问题系列 26,编号 7
有关《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第7.28条第8.11条第8.13条、第10.06(1)(a)(i)条;附录D1A (第15(2)(d)、 23(1) 及26段);附录D1B (第22(1) 及24段);附录D1C (第34段);附录D1E (第23(1)、26 及49(2)(d)段);附录D1F(第18(1) 及20段);附录B1(第4(3)段);监管表格 /《GEM上市规则》第10.45条第11.25条第11.27条、第13.07(1)条;附录D1A (第23(1)及26段);附录D1B(第22(1) 及24段);附录D1C(第34段);附录B1(第4(3)段);监管表格
于21/02/2014刊登 (于2023年12月更新)
 

问:

展示文件应于何处登载?登载多久?

在规定的展示期限届满后,这些文件如何从相关网站删除?
 

答:

发行人应在香港交易所网站(通过电子登载系统在新增的标题类别「展示文件」下)及发行人的网站登载展示文件。

对于只为符合交易披露责任而刊发的文件,发行人登载这些文件的时间须如《上市规则》所规定(即与现行《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须展示文件实体版本的时间相同)。

为符合持续披露责任而刊发的文件(例如公司组织章程文件、经审核财务资料及过往的交易通函),应持续在网上登载,但上市文件应在网上登载多久并无时限规定。(注:这些文件现时已持续在网上登载。发行人毋须为符合任何有关交易披露责任而重新登载,因为该等责任将于《上市规则》修订后被删除。)

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何相关展示期届满后,发行人应自行从电子登载系统删除相关文件,亦可同时从其网站删除,但如相关展示期未届满则不得删除。

联交所不会自动在相关展示期届满后将展示文件从电子登载系统删除。

常问问题系列不适用,编号 075-2021
有关《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第4.14条、第5.01B(1)(b)条、第5.02B(2)(b)条、第14.66(10)条、第14.67A(2)(b)(viii) 条、第14A.70(13)条、第15A.21(4)条、第17.02(2)条、第19.10(5)(e)和(6)条、第19A.27(4)条、第19C.10B条第29.09条第29.10条、第36.08(3)条、附录D1A第53段、附录D1B第43段、附录D1C第54段、附录D1D第27段、附录D1E第76段、附录D1F第66段、附录A2第9(b)段、附录E5第5段和15段/《GEM上市规则》第7.18条、第8.01B(1)(b)条、第8.02B(2)(b)条、第19.66(11)条、第19.67A(2)条、第20.68(13)条、第23.02(2)条、第24.09(2)、(3)、(5)(a),(e)和(6)条、第25.20(4)条、第32.05(3)条、第35.10条第35.11条附录D1A第52段、附录D1B第42段、附录D1C第53段、附录A2第9段
于18/06/2021刊登 (于31/12/2023更新)
 

问:

何谓「与交易有关的合约」?两年前就有关交易的早期阶段订立的重大合约是否被视为「与交易有关的合约」?
 

答:

「与交易有关的合约」指与该交易有关且对股东在大会上投票表决前对该交易的评估相关的文件。通函所提述与项目较早期阶段有关但除此以外与交易无关的重大合约,一般不视作「与交易有关的合约」。

常问问题系列不适用,编号 075-2021
有关《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附录D1B第39段、42段、43(2)段、附录D1F第66(2)段/ 《GEM上市规则》附录D1B第39段、41段和42(2)段
于18/06/2021刊登(于31/12/2023更新)
 

问:

发行人是否仍须在交易通函中提供重大合约的摘要及董事服务合约的细节?
 

答:

有关减少须展示文件类别的《上市规则》修订仅取消展示不属于「与交易有关的合约」的重大合约或董事服务合约的规定,发行人仍须在交易通函中提供重大合约的摘要及董事服务合约的细节(即使该等合约未必是与该交易有关)。

常问问题系列不适用,编号 075-2021
有关《上市规则》:《主板上市规则》附录D1B第39段、42段、43(2)段、附录D1F第66(2)段/ 《GEM上市规则》附录D1B第39段、41段和42(2)段
于18/06/2021刊登(于31/12/202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