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问问题 
24/02/2012 
 

第六章

投资产品 – 证券市场

 

6.5  

权证


权证的特点


6.5.1

什么是权证?      

权证可分为两大类:股本认股权证和衍生权证。

股本认股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赋予持有人认购该公司股份的权利。这类认股证往往与首次公开招股出售的新股一并发行,又或随有关公司派发股息、红股或供股时买入的股份一并分派。股本认股证有效期由1至5年不等。这类认股证被行权时,上市公司会发行新股,并将股份给予认股证持有人,而上市公司则获得额外的资金。

衍生权证英文为Derivative Warrant,香港市场人士俗称为「窝轮」。

「衍生权证」是衍生投资工具的一种,有效期通常为六个月至五年不等。衍生权证的相关资产,可以是普通股、市场指数、外币又或一篮子股份。衍生权证是由与上市公司或相关资产发行人没有关系的独立第三者、一般是投资银行所发行。这种权证的发行人不一定是权证所代表资产的发行人,却必须持有或有权持有所代表的资产。

衍生权证可与单一或一篮子的股票、某股票指数、货币、商品或期货合约(例如原油期货)挂钩。发行商必须在发行权证时,订明以现金或实物方式交收。投资者行使衍生权证时可以收取相关资产或等值的现金。然而,与一篮子股票、股票指数及在外地上市的股票挂钩的权证,则只会以现金进行交收。 现时,香港几乎所有衍生权证均是以现金交收。当以实物交收的单一股票衍生认购权证被行权时,发行商会将相关股份给予权证持有人,当中并不涉及如股本认股权证般由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衍生权证的发行或行使均不会导致相关资产(如普通股)的数目改变。这类权证可为市场提供更多对冲及投资工具。

 

6.5.2

衍生权证如何运作?

衍生权证一般分作两类:认购权证及认沽权证。认购权证的持有人有权(但没有责任)在某段期间以预定价格(即「行权价」,香港市场称为「行使价」)向发行商购入特定数量的相关资产。相反,认沽权证的持有人有权(但没有责任)在某段期间以预定价格向发行商出售特定数量的相关资产。在香港,衍生权证持有人利用有关权利购入或出售相关资产的行动称为「行使」(内地称为「行权」)。根据现行的《上市规则》,衍生权证的最长有效期为5年,但市面上大部分衍生权证的有效期一般相对较短,由6个月至2年不等。

买入认购权证的投资者通常看好衍生权证相关资产在有效期内的价格。投资者买入认购权证后,可选择于到期日前把衍生权证卖出或持有至到期日。认购权证到期时,如相关资产的价值较衍生权证行权价为高(俗称「价内」),该衍生权证便会被自动行权。如衍生权证以现金结算,投资者会获发给现金款项(现时几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权证均以现金结算)。有关款额等于:认购权证的结算价减行权价后的正数、再按权益比率调整后的款项。认购权证的结算价为相关股份于权证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若到期时认购权证的结算价低于行权价(俗称「价外」),有关衍生权证将没有价值。

相反,买入认沽权证的投资者通常看淡相关资产在权证有效期间的价值。投资者买入认沽权证后,可选择于到期日前把权证卖出或持有至到期日。认沽权证到期时,如相关资产的价值较权证行权价为低(俗称「价内」),该权证便会被自动行权。如权证以现金结算,投资者会获发给现金款项(现时几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权证均以现金结算)。有关款额等于:认沽权证的行权价减相关资产结算价后的正数、再按权益比率调整后的款项。结算价为相关股份于权证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之平均收市价。若到期时相关资产的结算价高于行权价(俗称「价外」),有关权证将没有价值。

投资者须注意,若衍生权证的相关资产暂停买卖,该衍生权证亦会暂停交易,直至相关资产恢复交易为止;另外,为确保在最后交易日执行的交易也有足够时间进行交收及登记,衍生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与到期日之间须有三个交收日。一般而言,交易日亦是交收日;而交易所会指定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春节前夕为非交收日。

 

6.5.3

衍生权证持有人与公司股东有什么分别?

衍生权证持有人与股东拥有的权益不同。衍生权证持有人并非公司股东,故没有投票权,也不会收到由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或红股。 衍生权证具有效期限,到期前持有人必须把衍生权证卖出或行权,否则到期后便失去价值。相反,股东则可持有股份作长线投资。

 

6.5.4

衍生权证的价格受什么因素影响?为何衍生权证的价格走势与其相关资产并非成正比?

衍生权证在到期日的价格主要取决于相关资产的价格,但在衍生权证有效期内,衍生权证的价格除受相关资产价格的影响外,尚有其它因素,包括:相关资产价格的波幅、行使价、距离到期的剩余时间、利率、及预计相关资产派发的股息等。如同其它证券,衍生权证的价格亦受市场上的供求力量影响。市场参与者会用不同的数学程式计算衍生权证的理论价值,但理论价值往往会与市场价格不同。

 

6.5.5

投资者在买卖衍生权证前须考虑什么风险因素?

投资者买卖衍生权证前必须清楚明白及考虑包括以下的风险因素,并向其证券商或财务顾问查询有关细节。

  1. 发行商风险:衍生权证持有人是衍生权证发行商的无担保债权人,对发行商的资产并无任何优先索偿权。


  2. 杠杆风险:衍生权证价格通常低于相关资产价格,但衍生权证价格升跌的幅度远较相关资产为大。虽然投资衍生权证的潜在回报可能比投资相关资产为高,但在最恶劣的情况下衍生权证价格可跌至零,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所有投资金额。


  3. 非长期有效:与股票不同,衍生权证有到期日,并非长期有效。衍生权证到期时如非价内权证,则不会有价值。


  4. 时间递耗:若其它因素不变,衍生权证的时间值会随时间而递减,投资者绝对不宜把衍生权证作为长线投资工具。 

     
  5. 市场力量:除了决定衍生权证理论价格的基本因素外,衍生权证价格也受衍生权证本身在市场上的供求情况影响,尤其是当衍生权证在市场上快将售罄的时候或发行商增发衍生权证时。


  6. 成交额:衍生权证成交额高不应被认作为其价值会上升。除了市场力量外,衍生权证的价值还受其它因素影响,包括相关资产价格及波幅、剩余到期时间、利率及预期股息。

 

6.5.6

什么是非标准型衍生权证?如何分辨非标准型衍生权证和标准衍生权证?

市场上有各式各样的衍生权证,非标准型衍生权证(英文称Exotic Derivative Warrant)具有与别不同的特征,条款可能较其它衍生权证复杂,非标准型衍生权证的英文简称附有「X」这个字母以资识别。投资者应参考上市文件和向证券商查询以了解详情。  

 

6.5.7

怎样计算衍生权证的结算价?

如衍生权证的正股是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上市的单一股份,正股的结算价按衍生权证到期日前的五个交易日(不包括到期日)的平均收市价计算。

就指数权证而言,而权证的到期日与在期交所买卖的同一到期月份的相应指数期货合约的到期日相同,则权证的结算价通常按该相应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结算价计算。最后结算价按有关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当天有关指数每五分钟报价的平均价计算。

 

6.5.8

零或低行使价衍生权证与其他产品的分别为何? 

 

零或低行使价衍生权证

较高行使价衍生权证

牛熊证

交易所买卖基金

发行商

合资格发行商

合资格发行商

合资格发行商

基金经理


交易平台

证券市场交易系统

证券市场交易系统

证券市场交易系统

证券市场交易系统


对相关资产价格变动的反应

紧贴相关资产的相对变动

视乎各种因素,如利率、对冲值及波幅

价值变动与相关资产价格变动相若

紧贴相关资产的相对变动


持仓成本

无时间值减退

有时间值减退

无时间值减退

无时间值减退


引申波幅

对定价影响甚微

影响定价

对定价影响甚微

对定价影响甚微


财务费用

上市文件列明管理费的计算程式

财务费用已计入衍生权证的溢价内

上市文件列明财务费用的计算程式

发售章程列明管理费


资本调整

在上市文件内注明

在上市文件内注明

如以香港股份作为相关资产,依循股票期货的安排

反映在投资组合的价值


强制性收回/取消


无(特种权证可能会提早终止)




准许期限

6个月至永久(可以每五年续期一次)

6个月至5年(不可续期)

3个月至5年(不可续期)

永久




相关资产

多种不同的非香港相关资产

多种不同的香港及非香港相关资产

多种不同的香港及非香港相关资产

多种不同的香港及非香港相关资产


 

6.5.9

买卖与非香港资产相关的衍生权证主要风险为何?

与其他于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产品同样,与非香港资产相关的衍生权证会依循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易时间买卖,一般也不依循其相关资产在海外市场的交易时间。买卖这些产品的主要风险包括:

市场延拓产品的价格可能波动

零或低行使价的市场延拓产品的价格大致反映相关资产及相关外币的价值变动,而此两个因素均可以非常波动。此外,市场延拓产品的价格亦会因应派息(如有)及发行商收取的管理费而出现调整。

追踪价值变动的误差程度

虽然零或低行使价的市场延拓产品的价格乃随相关资产及相关外币的价值而变动,但亦可能会出现若干程度的误差,须视乎个别发行的市场延拓产品的价格是如何就管理费的缴付、相关股票指数的股息处理(如有)及市场延拓产品在联交所买卖时的买卖差价等作出调整而定。要了解详情,投资者应阅览市场延拓产品的上市文件或谘询发行商或其投资顾问的意见。

外汇风险

未经对冲的市场延拓产品的相关资产的价格一般以外币报价,但市场延拓产品的交易及结算却以港元进行,因此涉及汇兑风险。

无抵押产品

与其他结构性产品相似,市场延拓产品不附抵押品,全赖发行商的信誉。

 

6.5.10

衍生权证的证券简称中包含了什么资料?

投资者可从衍生权证的证券简称得悉一些基本资料。由于系统的数位关系,英文简称所含的资料一般较中文简称多。以下为命名守则以供参考。 

英文简称:

Z

Z

Q

Q

Q

Q

Q

@

E

C

Y

Y

M

M

A

 

Z

Z

-

Q

Q

Q

Q

@

E

C

Y

Y

M

M

A

  (以人民币买卖)

Z

Z

Q

Q

Q

Q

@

E

C

Y

Y

M

M

A

*

ZZ

发行商

Q

相关资产

@

@ = 现金结算;* = 实物交收

E

E = 欧式;R = 地区性衍生权证;X = 非标准型;无字母 = 美式

C

C = 认购证;P = 认沽证;无字母 = 非认购或认沽证

YYMM

到期年份及月份

A

同一发行商就同一相关资产再发行同一到期年月的衍生权证,以显示系列编号 (A,B,C)

*

以人民币买卖的衍生权证之代表符号

中文简称:

Q

Q

Z

Z

A

  (以人民币买卖)

Q

Q

Z

Z

A

*

QQ

相关资产

ZZ

发行商

到期年份

到期月份。1月至10月将以中国数字(一、二…十)代表;11月及12月分别以「甲」及「乙」代表

认购证(购); 认沽证(沽)非认购或认沽证

A

同一发行商就同一相关资产再发行同一到期年月的衍生权证,以显示系列编号
(A,B,C…)

*

以人民币买卖的衍生权证之代表符号

以上衍生权证的命名守则自2012227日起生效。2012227日前推出的衍生权证的股份简称将维持不变。在2012227日前推出的衍生权证,其英文简称不包含首次发行的衍生权证的系列编号,即ZZ-QQQQQ@ECYYMM。中文简称则仍以「月月」代表到期月份。

投资者须注意,以上命名守则应用于普遍个案,惟并非概括所有情况,衍生权证的证券简称只呈现一些基本资料,投资者在交易前请先参阅发行商的上市文件,并谘询经纪或投资顾问。上市文件见于香港交易所网页「产品及服务」项下「证券产品」栏目。

 

6.5.11

历史波幅和引申波幅有何不同?

波幅是量度相关资产价格变动的年化统计数据,价格变动越大,波幅越大。历史波幅是量度过去一段时间的价格变动。引申波幅则是利用一套理论定价的程式从衍生权证的现价计算出来,反映相关资产价在衍生权证剩余的有效期内的价格变动。

 

交易安排


6.5.12

如何取得在香港交易所证券市场上市的衍生权证的资料?

衍生权证的价格会即时在香港交易所的资讯系统显示,而大部分信息供应商亦会透过其终端机/网址发布有关资料。其它资料包括发行人公告及上市文件等可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及服务」下「证券产品」内的「衍生权证」栏目浏览。

 

6.5.13

衍生权证如何在交易所买卖

衍生权证可在交易时段内于交易所买卖。买卖须按完整买卖单位(即一手)或其倍数进行,并于交易日后两天(T+2)进行交收。投资者可透过其经纪落盘。 

 

6.5.14

买卖衍生权证有什么交易费用

就如买卖股票一样,衍生权证的交易费用包括经纪佣金、交易征费、交易费及投资者赔偿征费(于2005年12月起暂停征收)。 一般来说,衍生权证是以现金交收及毋须缴付印花税。

 

6.5.15

以现金结算的衍生权证在何时行使?如何行使?

以现金结算的衍生权证到期当天若属「价内」权证,通常即会自动行使,持有人会按上市文件上的条款收取现金结算金额。

 

6.5.16

行使以实物交收的衍生权证后有些什么步骤?

发行商会在衍生权证有效行使后的指定期限内,将所有权文件(包括以衍生权证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名义登记的证明书)作为实物交收, 又或透过香港交易所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CCASS)作电子调拨交予衍生权证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不过,现时几乎所有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衍生权证均以现金结算。

 

6.5.17

衍生权证到期日当天还可卖出吗?

不可以,衍生权证的到期日并不等同最后交易日。为确保在最后交易日执行的交易也有足够时间进行交收及登记,衍生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与到期日之间须有三个交收日。投资者只可在最后交易日或之前进行衍生权证买卖。例如:若衍生权证在6月23日(星期五)到期,最后交易日将会是6月19日(星期一)(假设期间全为交收日)。一般而言,交易日亦是交收日;而交易所会指定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农历新年前夕为非交收日。

 

流通量的提供


6.5.18

衍生权证的流通量提供者有什么责任?

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的具体责任。

衍生权证发行商须为其所发行的每一只上市衍生权证委任一名流通量提供者,香港市场一般俗称为「庄家」(内地称为「做市商」),每名流通量提供者会有一个「95XX」或「96XX」的代号以资识别。发行商的上市文件会列出流通量提供者的具体责任。

一般而言,流通量提供者须在市场开市后5分钟直至收市期间,以「持续报价」或「回应报价要求」的 方式就衍生权证履行开价的责任。流通量提供者须为最少某指定手数的衍生权证提供买卖报价。发行商必须在上市文件列明衍生权证的最高买卖差价。若流通量提供者用的是「回应报价要求」的方式,投资者可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报价。

 

6.5.19

投资者可如何联络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报价?

若上市文件内注明应要求提供报价,投资者可直接联络经纪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就包含报价要求的衍生权证而言,其流通量提供者的电话号码可在衍生权证的专页、上市文件内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6.5.20

为什么有时有些衍生权证没有报价

有些衍生权证的成交可能不及其他衍生权证活跃,以致没有投资者落盘。有些衍生权证是以「回应报价要求」方式由流通量提供者提供流通量,因此投资者可联络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报价。此外,发行商已完全售出其获准供应的衍生权证,即毋须再为该次发行的衍生权证提供 报价。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流通量提供者亦毋须提供报价,此等情况详列于上市文件中。

 

6.5.21

投资者如何得知发行商所委任的流通量提供者的名称

投资者可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内或参阅上市文件获取有关资料。香港交易所网站载有衍生权证的有用资料,如公告、上市文件及流通量提供者的资料等。投资者可到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及服务」下「证券产品」内的「衍生权证」栏目浏览。

 

6.5.22

发行商可为每次衍生权证的发行委任多少名流通量提供者

每只衍生权证的发行只可有一名流通量提供者。

 

6.5.23

投资者如何向流通量提供者要求报价

若流通量提供者是以「回应报价要求」的方式提供流通量,投资者可要求流通量提供者报价。流通量提供者的电话号码可在AMS /3的衍生权证页面、上市文件内及香港交易所网站查阅。

 

6.5.24

在哪些情况下,流通量提供者毋须提供流通量

流通量提供者毋须提供流通量的情况会载于上市文件。有关详情投资者应参阅上市文件。

 

6.5.25

若获委任的流通量提供者不再是联交所参与者,该名流通量提供者可否继续提供流通量

若获委任的流通量提供者不再是联交所参与者,香港交易所有权禁止其继续担任流通量提供者。

 

6.5.26

若现有的流通量提供者被取消资格,发行商是否须委任另一名流通量提供者

在这情况下,若衍生权证仍未到期,发行商必须委任另一名流通量提供者。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衍生权证的详情,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产品及服务」下「证券产品」内的「衍生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