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加载中

投资者户口服务

结算公司为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提供以下服务:

股票提存
结算公司接纳以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或结算公司代理人名义登记的股票。在再次登记过户完成后,存入的股份便会被记存入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股份户口并可利用其可动用的股份户口结余进行股份交收,而投资者户口持有人也可以从其可应用股份结余中提取实物股票。

股份调拨
结算公司为所有投资者户口持有人, 提供在中央结算系统内以账面形式进行股份调拨的服务。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或非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参与者(结算、托管商、贷股人或股份承押人参与者)于中央结算系统内输入「投资者交收指示」以进行股份调拨。「投资者交收指示」可分为两类:

  1. 投资者交收指示(须确认) 由非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参与者于中央结算系统内输入指示,而有关指示必须由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确认。
  2. 投资者交收指示(毋须确认)可由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或非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参与者于中央结算系统内输入指示,并毋须确认。该指示必须是交出股份、采用毋须付款的方式交收及交收对手资料已输入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投资者交收指示(毋须确认)交收对手名单”中  。

款项交收
中央结算系统会将电子收付款指示、直接扣账指示、直接存账指示或票据交换所自动转账系统付款指示发给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的结算系统以进行款项交收。结算公司为经纪或托管商(同时为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和投资者户口持有人之间的款项交收程序提供辅助。

代理人服务
结算公司为存放股份于中央结算系统证券存管处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提供全面的代理人服务。例如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向结算公司发出投票指示,就公司行动及活动投票;结算公司亦会收集股份权益并发回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在某些需要投资者户口持有人作出决定的公司行动及活动,例如供股及收购建议,结算公司会在结单内通知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有关的公司行动及发出指示的最后限期。

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欲为其将來有关附有收取票据选择权的股息权益,选择为其个别或所有股份之全数收取票据权益以代替现金股息,可用指定的表格递交常设指示到结算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

结单
在有关股票、代理人或款项交收执行后的翌日,结算公司将会寄出有关的活动结单予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另外,详列过去一个月有关款项记账户口、投资者户口活动及户口结余的月结单,亦会按月邮寄给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如选择不透过邮递收取结单,可于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阅览结单。

公司通讯
结算公司将安排由上市发行人直接将公司通讯,例如通告及年报,发放给投资者户口持有人。

首次公开招股
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透过「结算通」电话系统或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申请接受电子认购的首次公开招股的股份。此外,他们亦可直接将黄色申请表格及认购款项递交予发行人或其代理人,而毋需透过经纪或托管商(同时为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进行。申请成功后,获分配的证券将直接记存入投资者户口内。

竞投及交收外汇基金债券、政府债券、指定债务工具及/或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债务工具
结算公司已将外汇基金债券、政府债券、指定债务工具及/或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债务工具纳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透过中央结算系统竞投、结算及交收此等债券。

透过互联网接驳至中央结算系统
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透过互联网使用户口服务。该设施让投资者户口持有人无论是安坐家中、还是身处世界任何角落,皆可利用接通互联网的电脑收取结单、阅览通告、确认及输入「投资者交收指示」、查询户口结余、查询发行人公告,以及参与公司活动等。

短讯服务 (SMS)
结算公司透过短讯服务发出通知讯息予选择收取此项服务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通知讯息包括:

  • 由结算、托管商、贷股人或股份承押人参与者输入的投资者交收指示(须确认)
  • 已交收的投资者交收指示
  • 股息选择和投票指示的公布摘要及截止日期
  • 电子认购新股及投标的公布
  • 未能处理的指示,例如直接扣账指示

短讯服务只适用于香港本地的电讯网络

披露持股资料

透过提供予上市公司的《参与者持股纪录报表服务》及推出予公众人仕的《中央结算系统持股纪录查询服务》,结算公司会向用户披露参与者于中央结算系统的持股纪录资料,当中包括参与者名称、地址及持股纪录。结算公司只会在收到户口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才会为其资料作出有关的披露。

至于那些不愿意披露其资料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i)他们的地址将不会向上市公司作出披露,(ii)他们的持股量将会累计于一总数以作披露,而其身份亦不会向公众人仕显示。


更新日期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