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

上市发行人在考虑某项交易时,须尽早考虑该项交易是否属于《上市规则》第14.0614.06B14.06C条所界定的其中一个交易类别。在这方面,上市发行人须决定应否谘询其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顾问。如上市发行人或顾问对应用本章所载规则存有任何疑问,应尽早征询本交易所。